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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日实行 规格:高度×宽度 CM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
小规格
文字
广告 |
规格 |
可放字数 |
周六至周三 |
周四、周五 |
7×8 |
560 |
6000 |
66000 |
7×12 |
820 |
8800 |
9700 |
7×24 |
1640 |
17600 |
19500 |
备注 |
1.小规格文字广告由本报集中刊登,不设指定版面,一般刊登在C、D等叠普通版;均以黑白方式、6号仿宋字体排版,不设套红、彩色;图片、标题不得超过广告规格的1/6、1/5;右下角标明“广告”;可放字数指无标题、图片情况以6号字排版所得总字数,仅供参考。
2.所有非整版文字广告必须在广告稿右下角标注“广告”字样,整版广告必须在报眉标注“广告”二字,不得标注“责任编辑”和“版式设计”。
3.文字广告标题不得使用“超黑”字体,内文须使用6号“仿宋”字体,不得出现黑底反白或铺网的形式。
4.广告内文中不得出现“编辑”、“记者”、“通讯员”、“采访” 、“本报讯”、“本报消息”、“据xx报道”等新闻文体特有的字眼。
5.文字广告,必须加框,以与本报新闻内容有明显区别。
6.本报谢绝异形异位文字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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