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价格适用于2007-2008年度。
2.广告客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交验有关证明。
3.广告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一律实行预收费制度,先收费后刊登,款或汇款回单未到刊期顺延;
5.异形广告在规则许可范围内,按照所属版面另加收20%,内文指定版位另加收10%;
6.广告发稿后,如客户要求停刊,需付一次广告费的10%作为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