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广告刊例
1.广告客户须按中国《广告法》规定交验有关证jian。工商企业单位须出具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证明,预留本社广告部存档。广告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所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客户委托书。
2.预定广告时,须依据本社广告价目表签订合同。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如有变更,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社,经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3.如果广告客户或广告公司取消原订单的任何一部分,一切原定价格和广告位置将予以作废。
4.广告内容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提前15天将刊登的广告菲林胶片送本社广告部。广告客户须按本刊要求提供正确尺寸的广告分色片,包括设计版。广告图文资料若有错误,本刊概不负责。本刊不接受电话改稿,若需改稿,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6.在截稿日期之前若没有收到新的广告文字资料,本刊有权重复使用前一期的广告样稿,广告客户须按原规定价格支付全额广告费。由于广告客户或其代理方的原因使图文资料迟交误期,因此页造成没有足够时间验证广告印刷样本或其它印刷错误的,本刊概不负责。
7.本刊执行款到后按排编发广告的广告费预付制度,中途撤版,需付30%当期广告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刊在广告刊出后有权处置广告资料。如需收回该部分资料,广告客户或广告公司必须书面通知本刊,在给予必要关心的前提下,若广告资料遗失或损坏,本刊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