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视台二套都市频道 “都市快报”栏目广告优势折扣
媒体标准刊例:
媒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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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河南电视台 ·频道:二套都市频道 ·栏目名称:都市快报 ·首播时间: ·重播时间: ·广告时长: ·广告预定:广告发布日前15天 ·受众: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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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速,新闻直击,新颖快捷,每天十档,滚动播出,每逢准点插播,每次10分钟。《都市快报》正在以其灵活的形式和特有的优势征服着越来越多的观众,高密度播出。每天早8:00至晚18:00,逢整点播出,以最便捷的方式,满足您及时获取信息的需要。信息随时刷新。最新最快的新闻信息、刚刚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动态滚动报道是《都市快报》在内容上的首选,即时刷新为观众提供最快的资讯服务。
投放须知:
1、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发现广告内容不妥,我部有权要求修改广告内容或拒绝播出。
2、 指定位置加收费用:指定正、倒一,加收30%;指定正、倒二,加收20%;指定正、倒三,加收10%。有其他特别播出要求的广告加收10%。
3、 特殊形式广告见《特殊形式广告价格》。
4、 所有广告实行播前付款政策。如需分期付款,则须在播前支付广告合同额10%的信誉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最后一笔广告费用)。
5、 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活动、频道节目及编排临时调整等)造成广告顺延播出或改期,广告部将提前通知调整后位置,视为广告正常播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设备检修导致广告停播,按实际停播次数、位置给予补播。
6、 广告在约定播出时间前后30分钟内播出,视为正常播出。
7、 如出现因播出方失误造成广告错播、漏播,错播按1:1、漏播按1:2比例在原定时间段给予补播。
8、 广告播出完毕,如对广告播出有异议,需在30天内凭第三方监播查询,逾期将视为正常播出。
9、 严格保护广告公司利益,广告客户更换代理公司,须向广告部出具与原代理公司无广告欠款纠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