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青年记者》2007年第19期 2007年8月28日,由中国记协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年度最高奖——第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揭晓。 29日,就有人在网络上公开曝光江苏《扬州晚报》伪造报纸骗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被曝光的获奖作品是《千年古城捧回"联合国人居奖"》,2006年10月16日首发于《扬州晚报》第5版。 事实上,2006年10月16日《扬州晚报》第5版就不是这些获奖图片,当天的第5版是一个"24小时快拍人居扬州"的专版,版面上的照片与伪造的报纸完全不一样,作者也不一样,责任编辑也不一样。 假版面,怎么会顺利地经过层层评选! 陈力丹、陈秀云:《扬州晚报》的《千年古城捧回“联合国人居奖”》摄影组合, 获得第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类三等奖 。随后, 该奖被揭发是不存在的版面, 舆论哗然。 这样一个假版面,怎么会顺利地经过层层评选,先获得江苏省好新闻一等奖, 接着进入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复评并获分类金奖, 最后获得中国新闻奖? “假版评奖事件”再次暴露出新闻行业存在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 也反映了新闻奖评奖机制存在的漏洞。 作假不是作者一个人的事! 第十七届(2007年度)中国新闻奖爆出一大新闻,《扬州晚报》记者的获奖作品被指为作假,最终被查处。这在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历史上,还是头一次,对此事的处理,也有着示范意义,不可不认真对待。 现在看来,对此事的处理,基本上是采取了“自裁”的处理方式,并没有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进一步惩罚措施。事发后,《扬州晚报》刊登消息通报处理情况并对读者致歉。可是,他们向读者致的哪门子歉?因为这个奖不是由读者负责选送、推荐和评审的,受欺骗的不是读者而是评审方。 再说,读者看到的报纸是真实的报纸,他们的作假作品读者根本没看过,作假作品是专门为评审人员看的,所以,《扬州晚报》应该向江苏记协和中国新闻奖评审委致歉才合逻辑,可能是被搞晕了头,鞠躬找错了方向。 我们知道,在中国新闻奖的作品推荐过程中,参评作品所在媒体是最有决定权的,不是哪个记者想报一件作品就能上报的事,可以说报社是作为一个整体来推选参评作品的,作假不是作者一个人的事,报社的有关人士特别是负责此事的领导是脱不了干系的,可事后报社仅对记者本人进行了处分,其他责任人安然无恙,选送推荐者江苏记协更是好像没事儿一样。荣誉是大家的,责任也不应该只由一人承担。 按理说,参评作品的选送和推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特别是参评中国新闻奖这样的重大奖项,负责此事的有关人员应该认真对每件作品的原件进行审查对照,方可放行,比如参评的摄影作品就有必要与发表在报纸上的原件对比,来看一下是否又在发表后进行了修正。 因现在的数码技术使得修改照片易如反掌,就《扬州晚报》的这一造假作品来说,如果当初进行了原件对照,恐怕就能发现其中的马脚,但是,遗憾的是,选送和推荐方在此过程中未尽其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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