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广告代理制指的是广告代理方(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告主)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来开展一系列的广告活动,就是在广告客户、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介三者之间,确立广告公司为核心和中介的广告运作机制。它是国际通行的广告经营与运作机制。广告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在整个产业结构中,广告代理公司处于中心地位。而对于相对滞后的我国大陆的广告业而言,媒介处于中心和强势地位,有“强媒介弱公司”的说法。广告代理制的最终确立与实施仍是广告业今后发展的努力方向和基本趋势。 2.模式 1)以日本为代表的东方模式:媒体代理 2)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模式:商品代理 3.意义 广告代理制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更好地利用有限资金,实现理想的经营效益;促进媒体繁荣发展,更有效地提供信息服务;突出专业广告公司主导作用,向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 4.问题影响 目前我国还并未形成成熟的广告代理制,局面较为混乱,造成广告业务都垄断在大公司手里,很多小公司为了生存,只能接些零散的活儿,结果造成恶性循环,大公司更大,小公司更小。为了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许多新型创意公司如胜加、马马也、之外提出了付费比稿倡议等举措,以促进更多优秀的广告创意公司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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