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披露,近日,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无敌药酒,有助于治疗老慢病”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13日、6月14日、6月17日、6月21日、6月22日间,分五次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代理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内容为“无敌药酒,有助于治疗老慢病,广告中伴随打进热线观众的声音画面中出现了以下内容:“……自从我喝了这个无敌药酒,这个血压基本就保持在了130左右了,……再一个就是我觉得我的心脏比以前也强多了,用了这37味无敌药酒,心口也不憋得慌了,手脚也能感觉热乎乎的……”这是介绍患者服药前后的经历。广告费用750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该公司罚款750元、没收违法所得750元。 发布违法广告成“常客” 本网注意到,这并非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罚。在发布违法广告方面更是多次有查处记录。 2021年10月,针对医疗器械广告涉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针对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针对发布投资类违法广告的行为,该公司累计被罚8.84万元。 2021年8月,该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16万元。7月,针对广告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的行为;针对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行为;针对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针对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该公司被罚10万元。 2021年1月,该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4.41万元,处罚事由为该公司于2019年至2020年5月先后发布40条违法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此外,在2019年和2020年,该公司同样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数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软件开发;销售文化用品、照相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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