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户外广告分区布局图片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 郑州街道一角 新华社资料图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帅 8月1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了《郑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2020—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经公众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审议、批前公示等环节,已获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目前,该《方案》正在公告阶段。 《方案》对户外广告设计提出了哪些要求?有哪些地方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适用郑州八区,规划要一体化、协同化、艺术化 连日来,通过走访郑州市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广告公司,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已有不少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人员和广告公司经营者关注到该《方案》,并按照《方案》相关要求,对今后的户外广告监管、设计等工作进行相关调整。 在《方案》适用范围中,包括郑州市中心城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和航空港经济实验区,规划面积约900平方千米。而郑州市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地区,则要参照本规划要求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户外广告的规划原则,《方案》有明确要求,分别为一体化、协同化、艺术化。其中,一体化是要将户外广告融入建筑,与建筑一体化。新建建筑要将户外广告纳入建筑方案,统筹考虑,统一设计;现状建筑要将户外广告与建筑立面统筹布局,一体化改造。 另外,在艺术化方面,首先是要符合美学,布局、造型、内容等应符合美学原则,具有设计美感;其次是要设计艺术,定位为文化要素,鼓励户外广告进行艺术化设计;最后是鼓励创意,鼓励能传达人文精神的具有创意的户外广告设计和发布方式。 要求安全,不能有光污染 据了解,《方案》除对户外广告规范的基本要求外,还明确了安全要求、照明要求、材料外观要求、内容要求、色彩要求,以及公益要求。 其中,《方案》的安全要求规定,设置于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距离人行道应大于倒伏距离;也就是说,以后设置的户外广告倒了,也不能砸到人行道上。在照明要求中,最能引起市民关心的,就是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光污染,在面对或临近居住建筑、医院住院部等近似功能建筑,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中对光污染的要求。另外,在内容要求中,还明确提出不宜出现涉医涉药内容,不宜出现内衣、卫生健康等内容。 对此,多位受访市民表示,新《方案》对户外广告提出的要求,可谓是将老百姓的生活方方面面都考虑在内,要求很到位,为郑州贴心的“大城管”点赞。 哪些区域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据了解,郑州是采取功能片区主导 城市用地控制的分区方式,划定户外广告控制分区。围绕城市中心、核心商圈划定宜设区;以城市风貌、景观形象、历史文化保护为基准划定禁设区;其他归于严控区进行控制,按用地属性分类管理。 根据《方案》对户外广告分区布局要求,以二七广场主中心为核心的商业商务特色区,为一级宜设区;以郑东新区主中心为核心的商业商务特色区、花园路副中心商业综合服务核心、碧沙岗副中心商业综合服务核心等,为二级宜设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为窗口宜设区。 商代王城历史文化区、沿黄湿地特色生态景观绿化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景观绿化带等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区域以及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非建设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宗教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则为户外广告禁设区。 除宜设区及禁设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严控区。严控区也分三级,其中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就是三级严控区的居住用地,要严格限制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形式、体量、数量,仅允许商业建筑及混合功能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墙面广告。 另外,对于禁设区的控制,《方案》也进行明确,禁止设置商业广告设施;绿地、公园可结合园林景观适度设置小品、景观雕塑式的公益广告,但应结合场地特点统筹布局、精心设计;侧重整体风貌以及区域特色的塑造,通过建筑界面、空间环境整体塑造,对户外广告设施实施风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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