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迪抄袭北大满哥的文案风波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那“小满”文案抄袭是不是中国广告语侵权NO1? 非也! 因广告语侵权打官司的大有人在!以下盘点四个知名案例: “怕上火,喝加多宝”! 这是王老吉公司诉加多宝公司案涉凉茶广告语。号称中国广告语侵权第一案!七年争斗,加多宝公司最终胜诉,获得上述广告语的使用权。 “有凉感无风感“! 这是美的公司诉格力公司案涉空调广告语。格力公司擅自使用了美的公司广告语,格力公司败诉,赔偿美的公司50万元。 “世界风情东方情”! 这是王定芳诉上海东方大厦公司广告语侵权案涉广告语。因广告词征集引发的著作权纠纷,王定芳胜诉获赔! “天高几许问真龙”! 这是刘毅诉南宁卷烟厂的案涉香烟广告语。因真龙香烟广告词征集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官司打到再审,刘毅一审胜,二审败,再审胜诉,获赔! 加多宝案马拉松一般,刘毅的案件虽然有些曲折,但到底也柳暗花明了。 那友友们是不是想知道,在“小满”文案抄袭事件中,北大满哥、奥迪公司、创意代理公司、代言人刘德华四方诉讼地位如何,通俗的讲就是谁该告谁呢。 关于满哥: 如果北大满哥所说属实,也就是原视频文案是他于2021年5月发表,小诗是他2018年创作并在朋友圈发表,那作品形成的当天他的著作权就生效了。满哥是当然的被侵权人。 剽窃他人作品当然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这也是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 所以对于满哥来说,他可以通过起诉来追究奥迪的侵权责任,并且有权追加广告代理机构。 关于刘德华: 本次事件主要是广告内容的抄袭。如果刘德华没有参与不应被追责。而且代言的广告涉嫌抄袭严重损害刘德华声誉,如果其与奥迪对此有协议约定,刘德华也可去追究违约责任。 关于奥迪: 奥迪作为形象被损害的委托人,在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广告代理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奥迪如果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和合理注意义务,则与创意代理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关于创意代理公司: 创意代理公司没有征得北大满哥的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侵犯北大满哥著作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构成侵权。 那如果对簿公堂,法官会如何裁决呢? 《著作权法》对赔偿计算方法有详细的规定。 简言之就是有实际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违法所得赔偿;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权而且情节严重的按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赔偿;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都难以计算的,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再简言之,法院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为准进行判决,在不能主张自己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最高赔偿500万以下。 当然这是民事争议,满哥和刘德华可以不起诉,协商解决也是不错的选择。 保护作品著作权,友友们该怎么做呢? 你只需要记住,著作权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受到保护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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