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号,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了。我们今天继续来聊聊新版消保条例里的那些新亮点。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一个经历,就是你想要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一个家电维修商,结果呢?我想搜的是李逵,找到的确实李鬼。其实啊,这是因为,很多时候,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排名是可以价高者得的。这种竞价排名的推销服务,时常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家的判断。那么,新版消保条例也是对这样的互联网广告行为做出了规制。 条例的22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依法显著标明广告字样,那么从什么叫那么什么叫显著标明?我们说一个正常的互联网用户,如果能够轻易的辨识出来,这是广告,那么这就是显著了。如果一个正常的互联网的用户看不出来这是广告,那么这就不够显著。 也就是说,在搜索结果中进行竞价排名属于一种广告行为,是广告,那就必须有显著的广告字样。当然,在这还是要提醒您,使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些服务商的时候,还是要擦亮眼睛,多做一些甄别,仔细审核服务商的资质之后再做决定。毕竟,货比三家,才能不吃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实习编辑:张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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