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牌匾滥用繁体字,非但不能提高档次品位,反而是违法行为,在创建文明城市中需整改。6月18日,太原市数字城管中心组织专项普查,圈定200余处滥用繁体字的现象。 滥用繁体字现象扎堆 500余名信息采集员走街串巷,普查社会不规范用字现象,发现店铺牌匾滥用繁体字占很大比例。街头店铺牌匾滥用繁体字,最小的字近在眼前仅巴掌大;最大的字近3层楼高,挂在柳南“盤古壹號”大厦楼顶,悬于百米高空。 并州南路、长治路、亲贤北街一带,沿街店铺装修高档门面豪华,却成了滥用繁体字集中的区域。并州南路体育北街口,“金龍馬珠寶”店招牌3层楼高,3处标识里有9个不该用的大号繁体字。“貴金藝術館”店头牌匾,5个字里就有4处滥用繁体字。亲贤北街口的“蘭桂坊”,门头牌匾滥用繁体字。装修考究的养生会所,为显档次青睐繁体字。长治路口的“龍驛軒養生理療會所”,招牌一共9个字,其中6个字滥用繁体字。 一些文化企业、学校也会用错字,“得一文化廣場”出现混搭,前半部的“一”写对了,后半部“廣場”却错用繁体字。许坦西街体育路口的“音樂培訓學校”“水壹方音樂學校”“陽光天童教育中心”,学校牌匾不规范用字,偏偏滥用繁体字。 个别打国际、进口招牌的店铺,有青睐繁体字的毛病。“鼎城國際养生会所、蘇菲進口酒業、山西商務國旅”的门头牌匾,滥用繁体字扎堆集中。此外,还发现不少鱼招牌饭店钟情“魚”犯错;众多商家名称带龙字,却喜好选用“龍”出错;个别面馆招牌滥用“麵”;一些药店错写成“藥”等。 广告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 太原市数字城管中心组织街头普查,联合太原市语委办仔细甄别,发现200余处店铺牌匾存在滥用繁体字现象,违反现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店铺牌匾只有在手书体时,可以使用或保留繁体字。《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明确,公共场所的题词、题字和手书招牌,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广告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太原市社会用字办法》增加了实际操作规定,又将已注册定型商标用字,加入可以使用或保留繁体字行列;对在限期内确实不能改正的大型石刻、金属、锻铸及其他造价昂贵的牌匾上的不规范社会用字,可暂在一旁挂上书写规范的字牌,但须在用字载体维修或更换时予以改正;对不规范使用社会用字,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简而言之,现在制作大量店铺牌匾招牌不再手写,从字库里调字应选择规范汉字,除国务院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不允许使用繁体字。店铺牌匾滥用繁体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的限期拆除。另外,太原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规定,店铺牌匾规范由城区城管部门负责管理。 目前,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已经在星级饭店行业全面展开,其中包括店铺牌匾用字应符合规范。下一步,太原市数字城管中心将联动多部门协调批量处置,推动整改店铺牌匾滥用繁体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