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国丰 记者 马燕)3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和中国电子商会联合发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 智能电视(smart TV)指具有操作系统、能安装和卸载应用软件、具备一种或多种人机交互方式,接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并实现网络服务的电视终端。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是指智能电视开机过程中在电视屏幕中播放的广告。 《意见》提出,不论硬开机(智能电视从电源切断的关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的过程)还是软开机(智能电视从待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的过程),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意见》提出,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可以跳过。首先,在开机广告播放后1秒内,应显示关闭广告提示窗,并一直显示至广告播完。当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后,广告应在3秒内结束播放并进入电视界面(如图)。《意见》提出,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电视画面任一顶角。广告画面要求显示“广告”标识,宜置于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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