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2日讯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中驰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责令在相应范围消除影响,并罚款3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南京中驰置业有限公司在“南京楼市”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项目宣传中含有“绿城深蓝地处南京南站核心地块,具体位于宏运大道1468号,从河西奥体开车,20分钟就到了,地段优势明显...”等宣传内容。该广告内容中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南京中驰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据悉,南京中驰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取得了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宏运大道南侧“中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地块上进行“绿城深蓝”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2017年2月6日开工,楼盘名称为“深蓝里”。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中驰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有三大股东,分别是南京中浙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周剑芝和叶正茂,持股比例分别为76.92%、18.28%和3.78%。不过,南京中浙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周剑芝和叶正茂。 (责任编辑:房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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