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在各国家喻户晓,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它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服装品牌。根据英国知名评估机构 Brand Finance 今年年初公布的统计显示,耐克以324亿美元的品牌市值,超越LV、GUCCI、PRADA等奢饰品牌,位居全球服装公司之首。 一款运动品牌,为何有如此大的吸金能力?我们都知道,耐克是做运动鞋起家的,其利润最高的时候,一双100美元的鞋子,材料与人工成本仅5美元,由此可见,它的大部分成本都花在了广告与营销上。 说到这你肯定会说,耐克的心真够黑的,消费者付了那么多钱,居然都在帮它做宣传!这笔钱花得值不值,我们暂且不谈。我们更关注的问题是,为何耐克能有那么高的品牌溢价。 仅从产品的角度,像阿迪达斯、安德玛、彪马这些国际运动大牌,它们的产品力也不差,同样有尖端的技术与大批量的粉丝。既然如此,为何还有更多的消费者愿意为耐克买单呢?这正是我们感兴趣的东西。 1/6 日本鞋的代理商 耐克的创始人名叫菲尔·奈特,1938年出生。大学时代曾是一名长跑运动员,年轻的奈特沉默寡言,最大的梦想是做一次环球旅行。 菲尔·奈特 在斯坦福大学取得MBA学位之后,耐克和他的伙伴一起出发,踏上了环球之旅,他们从东南亚一路游到欧洲,见证了各种奇闻异事,而其中最令奈特感兴趣的国家,就是日本。 奈特迷恋东方的禅文化,家中有许多关于日本的藏书。在他的自传《鞋狗》中,奈特称自己曾经在日本的明治神宫旁打坐冥想。“我沐浴在神圣、高洁之中,试图将其全部吸收化为己用。” 不过,日本最最吸引奈特的东西,既不是富士山,也不是禅宗诗人的俳句,而是一个名叫“鬼冢虎”的运动鞋品牌。 鬼冢虎公司创建于1949年,它出品的球鞋与跑鞋性能出众,在业界小有名气,还在1960年打进了罗马奥运会。然而,鬼冢虎公司由于规模有限,始终难以打进欧美市场,他需要一位海外的销售代理商。菲尔·奈特正好抓住了这个机会。 面对奈特的突然拜访,鬼冢公司受宠若惊,当时没有网络,他们并不知道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因而把奈特当成了一名土豪。而奈特在日本人面前也表现得非常职业,他把自己的大学论文拿出来,列出一大堆数据和图表,还骗人家说自己在美国有多家办事处,日本人就这么被忽悠了。当他们问奈特属于哪家美国公司时,对方随口说了一句:蓝带体育公司。蓝带是奈特过去跑步时赢得的纪念物。 1964年,奈特与大学时代的田径教练比尔·鲍尔曼一起,各自出资500美元成立蓝带体育公司,成为鬼冢虎跑鞋的美国代理商。 其实,代理商这个名字可能还有点抬举他了,严格意义上,蓝带公司更像是一家皮包公司,因为菲尔·奈特连一间办公室也没有,他只能在自家的地下室或者轿车里办公,平时自己开车前往各个田径场,与运动员与教练聊天,还满大街地贴传单,好在鬼冢鞋的性价比确实很高,蓝带公司的生意日渐红火起来。 在创业初期,菲尔·奈特的正式职业其实是一名会计师,他白天在普华永道干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就走街窜巷推销鞋子。1969年,菲尔·奈特还成了波特兰州立大学的会计学教授。 菲尔·奈特完全可以过一种稳定、体面、而受人尊敬的生活。但是对于这名天生的创业家,他是绝不会安于一辈子给人打工的,他也不想只做一名代理商,他需要属于自己的品牌。 2/6 耐克诞生 对于奈特这位野心勃勃的创业家,单纯做个代理商是无法满足他的。成为代理商的好处显而易见,无非是能够赚快钱。然而代价也是巨大的,就是你得从此看别人的脸色吃饭。 所以,即便是代理商时期,蓝带公司的工作也不限于销售鞋子。他们会对鬼冢鞋进行各种改进,再把相关专利提供给鬼冢公司。请注意,是免费送给人家,不拿对方一分钱好处。但鬼冢公司依旧不信任蓝带公司,还在暗自寻找别的买家,他们嫌蓝带公司的规模太小,经常面临资金短缺,无法消化他们的大额订单,时刻考虑着要换掉它。 而在蓝带公司这一边呢?他们同样对鬼冢公司心存不满,鬼冢送来的货连出纰漏,要么数量有误,要么尺寸不对,要么就型号错了。这让蓝带公司一再地陷入被动局面。 从鬼冢公司的角度考量,蓝带既是他的合作伙伴,也是潜在的竞争对手。鬼冢公司的人明白,随着蓝带公司越做越大,势必会削弱自己在商业谈判中的话语权,最好的办法就是收购蓝带公司。于是在1971年,鬼冢公司向奈特提出,要收购蓝带51%的股权,若对方不答应,双方就停止合作。 显然,菲尔·奈特不可能答应这样的提议。两家正式分道扬镳,伟大的耐克就此诞生。 奈特先是请公司的一位女员工设计了LOGO,这就是今天耐克那个经典的对勾符号。之后大伙开始脑洞大开,为新成立的公司想名称。很快就有一堆方案出炉,但没有一个令大家满意。最后,一个叫做约翰逊的员工梦见了古希腊的胜利女神,他决定将其作为公司的名称——NIKE。 古希腊胜利女神雕像 耐克公司就这样横空出世,从此以后,这家公司就与传奇紧密相连。 公司成立后,奈特急需一款属于自己公司的产品,而他的合伙人鲍尔曼对此功不可没。鲍尔曼不仅是一位优秀的田径教练,还是一个运动鞋发烧友,平时没事就喜欢自己做鞋子。有一次,他从妻子的饼干机那里获得灵感,按照华夫饼的网格做出了一块橡胶鞋底,这款鞋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华夫运动鞋。 比尔·鲍尔曼 华夫运动鞋一经推出,就成了当年的爆款产品,此时耐克成立的时间不到一年,就已经为自己赢得了不错的口碑。五年之后,耐克又推出了一件“大杀器”,那就是气垫鞋。据说,气垫鞋是一位名叫鲁迪的航天工程师所发明的,对于当时的奈特而言,这简直是“从22世纪运送过来的”。 用今天的话说,耐克的气垫鞋定义了整个行业,因为在当时,没有人想过鞋底还能被注入空气!当奈特亲自穿着这双鞋出去跑一圈时,他相信,耐克将开启一个新纪元。 如今,气垫鞋已经成了很多运动鞋的标配。而当1979年气垫鞋刚问世的时候,它带给消费者的震撼和愉悦却无人能及,耐克也凭借这款产品,从此和阿迪达斯这样的运动鞋霸主分庭抗礼。 3/6 Just do it 有了自己的重磅产品,耐克得以在业界挺直腰板。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这短短十几年间,耐克鞋在美国市场攻城略地,成了不少奥运选手的最爱。当然,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比尔·鲍尔曼,作为奥运美国田径队的总教练,鲍尔曼曾带出过30多位奥运选手和12位美国记录保持者。有他为耐克背书,耐克鞋几乎不用自我推销,就征服了美国的田径界。 奈特(左)与鲍尔曼(右) 但此时的耐克,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品牌,它似乎主要面向运动人群,尤其是职业运动员。1977年,耐克推了一句广告语,叫做There is no finish line. 翻成中文就是:没有终点。尽管听上去很不错,立意也很高,但总让人想起田径比赛,仿佛耐克是专门为运动员打造的品牌。 1988年,耐克决定为公司设计新的广告语,他们希望广告语既要有新意,又能振奋人心。但能想的全都想过了,他们向一位名叫丹·威登的男人求助。 丹·威登此前在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广告公司任职,这家公司除了一台打字机和一部公用电话啥也没有。面对耐克这样刁钻的客户,丹·威登很是头疼,为了构思广告语,他彻夜难眠。就在此时,他想起了一个杀人犯。 这个杀人犯名叫加里·吉尔摩,偷窃抢劫无恶不作,在杀死一名加油站员工和一位旅馆接待员之后,吉尔摩认罪伏法。当法院判处其死刑时,吉尔摩非但没有上诉,还写了封公开信告诉母亲,他这是罪有应得。 一个杀人犯之所以成为名人,只因为他是美国10年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临刑前,吉尔摩留下了一句遗言:Let' s do it ,就是这句简单随意的话,在威登的心头划过了一道亮光。 威登仅仅把前面的单词改了,于是,Let' s do it 就成了今天全世界最脍炙人口的广告词:“Just do it”。 菲尔·奈特起初觉得这条广告语很烂,因为它似乎太简单了些,而且还出自杀人犯之口!但在威登的坚持之下,奈特妥协了。也许没有人想到,这句简单的广告语会让耐克一飞冲天,并取得空前的知名度。 “just do it ”,翻成中文的意思就是“放手去做”。自推出以来,它一直被沿用。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能在耐克的电视广告里见到它。 为什么说这句广告语是神来之笔?它只有三个单词,没有主语,没有实指,更像是一个命令。不管怎样,放手去做吧!它已经超越了竞技体育的范畴,成为了一种信仰和态度,“just do it ”,就是号召所有不满足现状的人立即行动,引发了无数年轻人的共鸣。 从语言的角度说,“just do it”铿锵有力,超然洒脱、朗朗上口,对于耐克而言,它已经不再是品牌符号,而是激发人们内心冲动,打破一切陈规陋习的集结号。 耐克的这句广告语恰好印证了陆游的诗:文章本天成,妙手偶然得之。 4/6 乔丹与耐克 1980年,耐克公司正式上市,随着资金日渐充裕,耐克开始了大规模的广告攻势。1982年,耐克在纽约马拉松赛上播出了自己的第一个电视广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了刷屏广告的专业户。 然而,耐克广告之所以一再刷屏,除了出色的创意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他经常不计代价地请明星代言。 如果“just do it”是耐克的神来之笔,那么同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签约,则堪称耐克与明星的天作之合。 1984年,耐克上市四年,遭遇阿迪达斯、锐步等对手的围追堵截,股价下跌,业绩堪忧。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大学生走进了他们的视线,他就是迈克尔·乔丹。 耐克给乔丹开出了高达250万美金的代言费。要知道,此时的乔丹初出茅庐,还不是后来的那个天王巨星。耐克在这位年轻球员身上下如此大的赌注,显然是看准了乔丹潜在的商业价值。最终,耐克以比其他品牌高出十倍的价格,签下了这份历史性的代言合同。 不过,仅仅邀请对方为自己代言还不够。耐克还给了乔丹两份大礼,一个是耐克公司的股票。另一个则是以他名字命名的新款篮球鞋,这便是后来的乔丹鞋。 1985年,第一代乔丹鞋诞生了。这款鞋最大的魅力是它的黑白配色。在当时的NBA赛场上,球员被禁止穿过于花哨的球鞋,而乔丹鞋的问世就像一股闪电,迅速地风靡全联盟。由于乔丹鞋违反了比赛规定,NBA向乔丹提出了每场比赛5000美元的罚款。耐克公司得知后,干脆主动支付这笔费用。毕竟,只要乔丹始终穿着这双鞋,这笔钱就是耐克支付给NBA的广告费啊! 第一代乔丹鞋 如今,迈克尔·乔丹已经被全世界球迷奉为篮球之神,乔丹鞋也陆续推出了三十几代,其限量版刚一问世,就被一抢而空。回想当年,谁曾想到乔丹会有今日的辉煌?相比其他请明星代言的品牌,耐克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通过开发一款明星级产品,把乔丹纳入了企业的价值网络中,使他的名字和耐克永远联系在了一起。 当我们惊叹耐克的深谋远虑之余,需明白一点: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当你发现某个重大机会时,就得敢于比别人花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代价把它拿到手。这往往能决定你的格局。 不妨设想,倘若耐克当初没有下血本签下乔丹,乔丹还会同耐克合作吗?要知道,他最早是希望阿迪达斯来和他签约的! 耐克与乔丹,彼此成就,相互成全,成为了明星代言品牌的一段佳话。从此以后,耐克正式开启了他的明星时代。 5/6 抓住头部明星 著名产品人梁宁曾讲过一个关于华为的故事。当年,华为决定进军智能手机市场,一上来就投入了1.2万余人。而国内手机厂商的相应人数,只有几百人。所以从一开始,华为就打赢了国内的所有厂家。因为他所对标的是苹果、三星这些国际企业。用梁宁的话说就是,华为刚一入场,就是奔着最后的大会战去的。 在惨烈的商业战场,当你面对巨头的时候,占得怎样的先机,往往决定了你能有怎样的未来。对于科技研发是如此的,对广告代言也一样。 与乔丹的成功合作,给耐克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乔丹鞋已经成为耐克历史上一款传奇商品,而乔丹凭借这次合作所获得的收入,也远远超出了他在NBA打球的薪资总额。不过对于耐克而言,签约乔丹意味着一场全新的开始。从此以后,耐克每进军一个运动领域,都会找这个领域的头部明星做代言。耐克只需要冠军,因为只有冠军才能代表耐克。 让我们来看看与耐克合作过的体育明星有哪些?在篮球界,继乔丹之后,是科比和詹姆斯,他们曾被公认为乔丹衣钵的继承人,也都是NBA知名度最高的明星球员。 在足球方面,耐克早在1994年,就和世界杯冠军巴西队签下了一份长期的合作合同,大小罗纳尔多,以及今天炙手可热的球星内马尔,都做过耐克的品牌代言人。 在高尔夫赛场,耐克与著名的老虎伍兹有过长期合作。在网球界,则是两位天王级人物:费德勒与纳达尔。 在中国市场,耐克同样瞄准了头部明星。田径界的刘翔,网球界的李娜,他们对于中国人不仅是体育明星,还是民族英雄。而在中国市场深耕多年的耐克,非常了解中国体育迷的习性与偏好。 为什么耐克要把那么多钱砸在头部明星上?因为头部明星意味着巨大的流量与号召力,绑定他们,也就绑定了他们粉丝,以及数量更多的边缘人群。他们未必对运动有多少了解,仅仅冲着明星的知名度,他们就愿意为耐克买单。体育其实和影视娱乐界一样,遵循着“赢家通吃”的法则。冠军被所有人铭记,而亚军和季军则少有人问津。 耐克斥巨资赞助头部明星的另一个原因,是给竞争对手一个信号,头部明星的代言费往往不菲,耐克将他们拿下,等于告诉竞争对手,要么砸更多钱和他抢明星,要么就退出赛场。结果,耐克把它的竞争对手们拖入了一场持久的消耗战,而凭借自身的财大气粗与影响力,耐克总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6/6 无形的力量 我身边有不少朋友对耐克并不感冒。比如搞健身的,他们很多人喜欢安德玛。有些踢足球的朋友是阿迪达斯的粉丝。近年来随着国产品牌的崛起,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力挺国货。但无论如何,论品牌影响力,耐克依旧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伟大的品牌,其实不是看粉丝有多爱它,甚至也不看粉丝有多少,而是看那些对品牌不甚了解的中性客户,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它。 身为消费者,大多数人是理性的,他们不会为了一款新品熬夜排队,也不会天天去刷品牌的官方微博。大多数人不过是受别人的影响,耳濡目染,道听途说,然后不知不觉地为它买单。 耐克作为运动服饰厂商,为何能超越其他同类品牌,甚至超越一众奢侈品,成为最有价值的服饰品牌呢?因为它代表的不仅是运动装备,甚至不是运动本身,它代表了一种精神,正如那句“just do it”广告语所告诉我们的,它是一种行动精神。注意是行动,而不是运动。 相比运动,行动的定义更宽,它意味着你要去做点什么,去改变一下自己,它更能代表人们的普世价值。即便你不是耐克的粉丝,但只要听到这个名字,看到大街小巷由运动明星代言的广告,你就知道了关于他的一切。那些购买耐克商品的人,不需要上网去查资料,看评价。对他们而言,好的品牌,就是用最少的符号,负载最多的信息,并承包人们内心的某个价值点。 能做到这一点的企业,其实寥寥无几。这大概就是为何耐克鞋的制造成本很低,却依旧能向你收取高价的原因之一。 最后想说说,很多人认为耐克今天的成功是广告营销的胜利。其实何止是耐克,今天但凡成功的国际品牌,都是广告营销的胜利。于是有很多人就会问,究竟是产品重要还是营销重要呢? 我觉得毫无疑问,产品更重要,而且始终如此,因为产品是基础,没有好产品,企业连生存下来都很难。如果耐克鞋很平庸,它不可能受到人们的亲睐,甚至早就被市场淘汰掉了。然而,当耐克发展一款国际性的运动品牌的时候,营销的地位就越来越重要。 为什么呢?因为营销是解决产品的触达问题,广告也好,明星代言也罢,它们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与认知成本,它能够跨越文化的鸿沟,让消费者不假思索地选择你,因为人家就是冲着你的知名度而来。想想麦当劳、星巴克、奔驰、宝马这些品牌,不都是如此吗? 如果产品是支点,那么品牌就是杠杆。支点不稳固,就无法支撑杠杆。反过来,若杠杆不够长,支点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出来。 这就是产品与营销之间的关系,你的产品越好,品牌所发挥的杠杆效应就越大,投入广告营销的费用也就成倍地增长。头部企业与非头部企业,即便双方的产品质量相差无异,但由于品牌的杠杆效应,反映在市值上的差距却会非常大。 所以品牌是一种无形的终极力量,它也是企业间的终极竞争,赢得了品牌,就是赢得与时间的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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