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屡见不鲜让消费者深恶痛绝,有人提出,能不能像查酒驾来打假呢?两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回应网民关切。(3月13日中国青年网)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即将到来,公众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关注度将会再次高涨。然而,消费者权益与消费者时时相关,不应伴随着权益日的离去而衰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应坚持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政府要加强治理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坚持堵疏结合、打扶并举,企业要承诺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向“重质量、守承诺”转变,促进“中国制造”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 社会组织要强化自治功能。扩宽社会组织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范围,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政策研究、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活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要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行业数据统计、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公众要加强教育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产权和识假辨假知识,企业和公众可积极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将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高等院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培养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意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皮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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