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海南省演艺集团公布了对外征集的LOGO和广告语评选结果,LOGO和口号各三件。其中三件LOGO作品有一件选为采用作品,其余两件选为入围作品。 采用作品 选用作品整体翩翩起舞的舞鞋,又像一枚悦耳的音符,彰显海南省演艺集团的“音乐和舞蹈”等行业特征;图形更暗含「旗帜」、「舞台」和「莫比乌斯环」 「∞」等图形元素,暗喻海南省演艺集团争当行业「旗帜」企业的决心与态度,契合「∞」无限永恒的寓意,较好地表达了海南省演艺集团立足自贸港大舞台,事业产业并举,努力打造和运营演艺精品,繁荣丰富自贸港文化市场,引领行业发展,为海南自贸港文化建设增添新活力的美好寓意。 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 据悉,接下来,海南省演艺集团将对中选LOGO和广告语修改完善后正式应用,并提交注册。其他入选作品也可结合集团未来实际需求加以辅助应用。 相关新闻稿:https://new.qq.com/rain/a/20230309A06PMM00 ?文内出现的商标及图像版权属于其合法持有人,只供传递信息之用,非商务用途。如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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