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贺州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视频,8名男子同坐在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并且均未佩戴头盔,穿梭在人流量大的街道进行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广告宣传。这辆车涉嫌多项违法,贺州交警发现后立即向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贺州代理商了解情况。商家表示他们对此宣传行为并不知情,当天只是提供一辆电动车给厂商代表搞宣传,是广东厂家代表来贺州这边搞宣传活动采用的方式,在街上用礼品请了一些群众演员来宣传,于是就出现了视频上的一幕。 从网传的视频可以看到:前面1人抱着车头,车上坐5人,2人站起来还摇着旗杆,穿梭在街道上十分危险。小小的电动车,车上人员无一佩戴头盔,车辆未注册登记,表演的是严重超员行为,车上人员随时都有摔下来的危险,让人不免惊出一身冷汗。 电动自行车严重超员、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而且还在人流量大的街道穿梭行驶。这样的视频确实“博眼球”,但是其中蕴含的风险同样“博眼球”。 做广告为的就是将自家的亮点、特色广而告之,为了“博眼球”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采用违法的、危险的方式宣传岂不是事与愿违? 日常生活中新颖的广告层出不穷,好的广告可以为品牌带来好的宣传效果,广告宣传成为商家竞争的重要手段。新颖别致的广告创意是吸引眼球的资本,但一些商家为了广告能吸引眼球,将心思用错了地方,不惜出位,越过法律的底线,用违法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就不可取了。 广告宣传不能挑战法律底线。某品牌电动车此次广告宣传活动不仅涉嫌多项违法,而且公然进行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交警部门必须对此进行严格处理。 广告宣传也要合法合规,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不仅如此,靠违法广告宣传实在是有损品牌形象,真是得不偿失。 本文来自【中安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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