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
高(cm) |
宽(cm) |
收费标准 |
版面 |
高(cm) |
宽(cm) |
收费标准 |
封面 |
28.5 |
18 |
面议 |
中插页 |
28.5 |
21 |
8,000(彩色)×4 |
封二 |
28.5 |
21 |
15,000(彩色) |
内页 |
28.5 |
21 |
3,000(黑白) |
封三 |
28.5 |
21 |
14,000(彩色) |
注:优惠价面议广告经营许可证: 津工商广字1201034000163号 |
封底 |
28.5 |
21 |
18,000(彩色 |
备注: 1.刊登广告笔削严格遵照《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并持有主管部门同意刊登的证明文件及单位介绍信,交本刊广告部审查备案。
2.刊登食品及与食品有关的物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机械设备等)广告,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广告审批表》。广告内容中有获奖、专利、注册商标均需出示证书。其他广告须出示证明文件。内容涉及产品成份、营养价值或具有其它有效用的,须事实求是,不夸张作假。获部级、省级各类的优质产品应持有省工商行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刊登的证明。
3.刊登医疗广告需提供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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