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缝广告 3元/字(整条2000元/期)
· 文字广告 3元/字;
· 遗失声明每条收费 50元(票据凭证每增加一号码加收20元);
· 套红加收 10%,指定版面加收10%,代为设计加收5%
· 头版尾版除规定版面(报眼、报脚)外,按其它版面广告价格的三倍计算。
备注:
1、 广告稿字迹要清楚,并加注标点符号,清样出来广告主应对稿件确认,并签字。
2、 广告稿件须在刊登前三天送广告部,稿件不按时送到的不保证原订版位。
3、 见报前二日内因故撤稿,收取广告费的 10%撤版费。广告已经上版的不得撤稿。
4、 广告刊出后,如出现与原稿不符的重大错误,本部负责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原已刊出的广告按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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