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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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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规格cm² |
价格(元) |
刊登广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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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版 23×33.5 |
30,000 |
1、广告公司和广告客户在本报刊登的各类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
2、广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本报对广告内容有权删改。
3、凡在本报刊登广告须提前三天送稿,时间、版位由本报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4、已经制作定型的广告,刊户因故停刊,需付一次广告费的20%为改版费,刊户需改动时加收一次广告费的10%为损失费,广告刊出后如有与原稿不符之处,本报酌情更正,广告费照收。
5、本报广告一律先收费,后刊登。
6、广告原稿由本报保存一个月,过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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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版 23×16 |
15,000 |
通栏 23×8 |
7,500 |
11.5×16.5 |
六栏 17.5×8 |
5,625 |
四栏 11.5×8 |
3,750 |
一栏 5.75×4 |
937 |
小一栏 2.8×4 |
468 |
一版下位 6×4 |
2,000 |
一版刊头 3×2 |
300 |
中缝:每字1元,标题每行20元,整条1000元。 |
分类:每字2元,标题每行30元。 |
信息:每字3元,标题40元。 |
以上为黑白广告价格,套红加收20%,彩色加收50%,指定版面加收30%,加急广告加收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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