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更新日期:2009/2/18 15:48:19 归档日期:
昆明教育电视台(KETV)广告收费标准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下以人民币“元”计价
定位:各广告段指定正一或倒一条加收20%;正二或倒二条加收15%;正三或倒三条加收10%。
备注: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节目变动等,导致广告播出提前或顺延30分钟以内,不予补播;
2、晚间《关注·探讨》栏目在周六、周日期间实行特殊编排,具体情况参看节目编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