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更新日期:2013/6/12 17:10:58 归档日期: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节目首尾“5秒标版+15秒广告”主持人冠名广告各1次, *节目首尾主持人口播“我是**单位(或品牌)**”各1次。
节目冠名、主持人冠名广告限一个客户,特约广告限三个客户。
注: *节目冠名/特约广告5秒标版:**节目由**单位(或品牌)冠名/特约播出。 *主持人冠名广告5秒标版:**主持人由**单位(或品牌)冠名播出。 *当同一节目跨越多个时段时,节目冠名、节目特约及主持人冠名的价格就高不就低。 *如节目在节假日不播出,节目冠名、节目特约及主持人冠名回报中的广告照常播出,但不带标版。
注:投放全频套餐的客户,可享受套餐播量的5%额度在《1069车友汇》杂志上投放广告,广告版面位置由公司统一安排。
注: *奖品内容须公司审核。 *奖品提供以单档节目为单位,每档节目每天限提及2次,7天起做。 *仅限提及赞助单位名称,如“****可获得由****提供的****”或“请至****(赞助单位)领取奖品”。 *同一档节目跨越多个时段,价格就高不就低。
注: *连线、口播的内容须经公司审核。 *2分钟以内(含2分钟)的连线或口播,均按此价格收费。最长不得超过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