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须知:
1 、刊登广告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
2 、广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假宣传,如有不妥,本报有权对广告内容进行删改或拒登。
3 、广告稿件字迹要清楚,专业用语要准确,否则,出现差错,由客户负责。
4 、广告定稿后,如果客户出现某种原因要求停刊,应付一次性广告费的 20% 作为倒版费。
5 、客户要求广告指定见报日期和指定版位,需要增交 30% 的费用,如加急、套红,需要增交 40% 附加费。
6 、刊登广告本着必须先付款,款到见报的原则。
7 、本广告价格从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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