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形式广告合作期三个月起做,不足起播期加收30% |
特殊形式广告 |
名称 |
播出频次 |
单价(元/次) |
栏目冠名 |
栏目+本节目由**赞助播出+企业提示音5秒+节目中插播15秒广告3次(T段节目加收10%) |
5万 |
栏目特约 |
节目由**特约播出+企业提示语5秒+节目中插播15秒广告3次(T段节目加收10%) |
4万 |
整点报时 |
整点后第一条播出,**为您准确报时+15秒广告,全天16次 |
9.6万 |
整点对时 |
整点前最后一条播出,15秒广告+**提醒您准确对时,全天16次 |
9.6万 |
台标广告 |
**欢迎您收听宁波老少广播,全天16次(含15秒广告) |
7.8万 |
天气预报 |
**提醒您关注天气变化,全天整点12次(含15秒广告) |
7.8万 |
现场直播 |
现场直播45分钟(直播车,保留原时段广告) |
4.5万/场 |
专题广告 |
2分钟:1650元/次 3分钟:2200元/次 5分钟:3300元/次 10分钟:5500元/次 |
备注:
1、逢周二13:00-17:00为电台固定检修时间,本价格表含有停机检修时段的广告形式报价,均已扣除停机检修时间的广告费用,不再补播。
2、所有广告播出时间误差在前后15分钟以内均为正常播出。
3、若因客户原因造成的停播,客户需向我司支付未播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
4、广告制作费:15秒1500元/条;20秒、30秒2000元/条。
专题制作费:3分钟3000元/条、5分钟4000元/条、10分钟5000元/条。
5、广告客户提供的有关广告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广告法》的规定,否则我台有权拒绝播出。
6、投放广告出现错漏播情况则错一补一,漏一补二。
7、单点广告10天起播,不足起播期加收30%,双休日节假日跳播需加收30%;广告满档加收30%。
8、标版广告和报时广告合作期三个月起做,不足起播期加收30%。
9、客户指定正一或倒一加收30%;正二或倒二加收20%;正三或倒三加收10%。
10、广告撤单(广告资源占用费)按照撤单部分的30%收取。
11、本刊例及相关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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