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节目费: 欢迎企业事业单位与本台联办节目。 1、特约播出或赞助播出各时段节目者,按同档次广告价格计算,可在节目前、节目中、节目后播出三次。 2、独家特约播出或独家赞助播出各时段节目者,按同档次广告价格的200%计算。 3、专题制作和播出企事业单位效益、成绩(新闻专题除外)或请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厂商来电台直播室外介绍经验、推荐产品者每10分钟收费1000元。黄金时间加收20%,超过者依此类推计价,不足10分钟按按10分钟计,但最长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 4、凡要求节目冠名权者,除联办费外,冠名费不得少于2万元/年。 5、凡与电台联办游艺、娱乐、竞赛类节目者,除提供奖品外,每次广告费不得少于500元,黄金时间加收20%。 6、凡请电台制作宣传资料带者,每次制作费1000元,复制费每分钟不得少于10元,复制歌曲资料费每首不少于30元,所有制作和录制的磁带必须是本台指定的空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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