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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需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7日 09:16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淘宝网《2009-2010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指出,深圳人网上交易买卖两旺,网售手机销售额五成落入深圳卖家口袋。新政的出台,让一些消费者感到网上交易变得更安全,也有网售卖家担心,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

  数据:深圳人喜网上交易

  根据淘宝网《2009-2010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深圳人年均网购消费金额位列全国第三,深圳卖家的销售额已占淘宝年总量的9.12%,仅次于上海名列第二,其中手机网售额五成落入深圳卖家口袋。

  政策:网店实名制下月实施

  根据下月起实施的《办法》,网店店主要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各方说法

  买家:以后交易更安全

  家住南山的肖娜今年3月为新房购置沙发时,看到网上一卖家售卖的一款真皮沙发和自己实体店看到的差不多,价格差了近一半,抱着拣个便宜的想法,肖娜和卖家取得了联系并预付了订金,然而迄今过去近3个月了,肖娜仍没等来自己网购的那款沙发,由于没有采取第三方支付交易,订金也打了水漂。“随着网店实名制的实施,相信以后网上交易会更正规更安全。”肖娜和记者说道。

  卖家:怕税收随之而来

  “实名制对卖家来说是一种监督,有助于网售环境的健康安全”在网上兼职开店卖鞋的深圳卖家李燕昨日对记者说道。不过李燕担心,随着新规的实施,下一步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网店都是价格公开,利润很薄,一旦实施税收政策,这小本买卖就很难为续了!”

  专家:增强网购安全感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表示:“现在存在的一些欺诈行为让大家网购没有安全感,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实名制则能增强大家对网购 的信任,严格管理有利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

  律师:实名制效果难说

  “市场交易主体的确定,有助于减少网上交易欺诈行为。”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德军表示。交易主体不确定,是网购维权最大的难点。但是,想依靠实名制完全杜绝欺诈行为也不太可能。

  首先,卖家虽然向网站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身份信息, 但无法验证登记人是否与实际开店人一致。

  其次,许多对于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很难认定,必须与工商局有沟通渠道,交易网站与工商部门最好有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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