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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广告主和视频作者创收,Facebook最近都做了什么?

2017/1/12 8:56:00 

为了让广告主们抓住社交媒体的定位营销机会,更了解目标用户的行为和地理位置数据,Facebook在2015年就为零售商提供动态广告(Dynamic Product Ads)服务,当用户在零售商的网站或App上浏览了某个商品,该商品的广告很可能会在Facebook页面的信息流中弹出。

近日,Facebook优化了这一功能,过去的动态广告只针对浏览过零售商网站或App的用户推送,而优化后,广告主能根据Facebook用户的网络行为定位更多的潜在目标受众。比如,一位经常浏览“红色裙子”相关帖子的女性用户,很可能会收到一条类似产品的广告投放。

实际上,这一功能的调整也是基于广告主的需求。“来自广告主的最常见的反馈就是,他们除了想了解经常访问他们网站或App的用户,也想接触到更多的潜在用户。” Facebook的产品营销总监Maz Sharafi表示,新的广告服务能帮助广告主发现潜在的市场和用户。

对于营销人员来说,Facebook这一新功能的用法与此前的“动态广告”类似,广告主上传想要推广的商品目录,也可以添加想要定位的目标受众群体,之后,Facebook会结合零售商的移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流量模式以及Facebook上的信息,用算法自动为广告主提供针对性的推广服务。




过去,广告主可能需要进行大量的广告测试、复杂人工调试,通过不断试错才能定位到最优受众。“以前推广1000种产品,可能需要创建1000个不同的广告,现在有了动态广告的新功能,你只要直接创建一个广告就好了。”Sharafi说。
 
Facebook表示,新的广告服务模式并不是一个重新定位受众的策略,它更像一个购买工具(an acquisition tool),购买到那些“没有查看过某个商品但很可能对其感兴趣的受众”的曝光。

目前,在线家具零售商Wayfair已经测试了这一服务,将700多万产品目录有针对性地定位到了大量目标受众,Wayfair表示与其他类型的购买广告相比,动态广告将推广效果提升了20%。

据了解,Facebook的新服务目前只对美国的零售商和电子商务品牌开放,计划在未来几个月向其他地区开放。

进入2017年,Facebook除了在动态广告服务上持续创新,也开始在网络视频广告产品上寻求突破。

Facebook客户端目前拥有15亿全球用户,视频播放量正在赶超Google旗下的YouTube,但视频作者从Facebook上获得的收入并不理想。

近日,有消息表示Facebook准备推出一种视频中插播的广告产品,长度可达15秒,但广告须在视频至少播放20秒后播出。广告收入分配与YouTube平台一致,Facebook和视频作者将共同分享,作者获得55%,其余归属Facebook。

 

虽然对Facebook的视频作者来说,这确实是一次实在的创收机会。但由于扎克伯格仍严格禁止在视频播放前播放广告,视频作者和机构的广告收入仍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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