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网翡翠台频道广告播放刊例价
(2009年7月1日起试行)
段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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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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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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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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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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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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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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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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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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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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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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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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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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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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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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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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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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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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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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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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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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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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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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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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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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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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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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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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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剧集
晚间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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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20
22:3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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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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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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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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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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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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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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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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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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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30
18:30-19:25
22:4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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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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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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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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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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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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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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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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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及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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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25:00
10:30-11:50
12:40-15:00
18: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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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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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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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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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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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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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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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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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及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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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5-26:00
08:45-10:3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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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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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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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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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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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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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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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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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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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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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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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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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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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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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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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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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段4.1折、A段4.1折、B段3.2折(周末A+段 2.1折、A段2.1折、B段1.6折)
C段3.2折、D段2.7折、E段2.3折。
《广告条例》
为了规范广告经营,保障各方利益,特制定如下条例,在本公司与广告客户发生的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所有的客户在与本公司签定广告发布合同前,请确认已经完全明了本《条例》所有内容:
1、本公司遵照《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性的法律法规承接广告。凡是不符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广告,不予播出;播出期间,如发现广告有不当内容,本公司有权终止或暂停播出,并要求客户进行修改。本公司不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延误播出等责任。已播出的广告须按实际播出次数收费。
2、广告播出前均须事先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或委托书一旦签定双方都应遵照执行,不能擅自变更,若一方因故需要变动时,需征得另一方认可,并完成有关确认手续。
3、与本公司签定广告播出合同时,必须手续齐全。交验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及广告主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等有关文件,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房地产等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4、价格表所列各时段价格为指定播出组别价格,客户下单时,可选择在时段内随意安排或直接指定组别及位置,同时落单时公司则按先付款先安排原则。若客户指定组序加收20%,指定正1或倒1加收30%。
5、为确保广告按规定的时间播出,下单时各项播出材料须完备,一但安排了播出位置,则不能更改,如特殊情况确实要改的,允许代理公司在合同播出前5个工作日外(不含第5个工作日)更改或调整当月播出合同总共叁次,超过叁次以上的,或在播出前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内更改的,则按实际更改金额的5%收取费用,广告公司须在下一份播出合同中支付更改费用,对播前已付款的合同,将直接在巳付款中扣除,所有播出合同在播出前两个工作日内均不得更改。
6、签订广告播出合同距始播时间须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否则,造成误播等播出事故时,责任由客户自负,误播的次数按正常播出计费。送交广告带时客户必须在广告带上标明所播广告的长度、版本、语种、及TC码等并在磁带交接卡上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错播事故,责任由客户自负。
7、签定广告播出合同距始播时间少于两个工作日的属于加急合同。客户要求第二天播出的,加急费用为需加急播出部分刊例价的30%(不接受当天签约,当天播出的合同);有多条广告加急播出时,加急费用按所有加急播出的广告次数累加收取,且该部分加急费用不计算代理费及累计折扣。
8、凡在本公司办理广告业务,执行先审带、后签约;先收费、后播出的原则。客户须在播出前将款付清,方能予以播出。
9、客户送来的广告带应在播出后一个月内取回,超过期限本公司将不负保管之责。
10、漏播查询须在该广告合同启播日期起的两个月内进行,逾期视为正常安全播出,客户不得再有异议。
11、受节目长度或版面调整限制,凡播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段头尾相差15分钟以内的广告,属正常安全播出的广告,客户对此不得有异议;超出合同规定时段头尾15分钟以外的广告,即认为是不在客户所付费用相应时段内的广告,此时实收费用按实际播出时段的相应价格收取。
12、2009年9月15日-10月8日,12月15日-2010年1月8日期间,A+, A,B及相应周末时段A+W, AW,BW时段的投放按实际投放应收款总额上浮15%。如国家黄金周政策调整或频道节目版面调整,造成各时段价格与实际收视严重误差,则各时段收费标准将同时作出相应调整。
13、如因本公司原因影响预定广告播出或广告发生错播、漏播时,漏播按“漏一补一”原则进行补播;错播视其性质及双方责任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播,一律不予退款,但已经正常播出的部分,须按实际播出的次数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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