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常规广告中的价格是对应时段和广告长度的单次价格
2.套播广告30″按15″广告刊价的167%计价,5″按15″ 套播40%计价,10″按15″ 套播80%计价, 20″按15″ 套播120%计价, 25″按15″套播145%计价。
3.所有广告一周起播,指定广告位的收费标准:广告位前三条加收20% ; 广告位倒数三条加收20%
4.口播广告价格按照同时段同秒数的硬广价格上浮30%
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三个周二下午例行停机检修
6.所有点位广告播出时间误差在20分钟以内均为正常
7.单次重大新闻专项活动冠名的费用,在常规冠名基础上加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