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是当前中国优秀时政期刊和最具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的国家级刊物;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部门必备读物;
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卷有益;
开门办刊,兼收并蓄,追求格调,打造精品。
本刊全面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政策法规和医药、食品界动态,深入反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交流、推广监管工作的有益经验。及时反映企业呼声,为企业树立形象、打造品牌、提高食品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服务。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成功改版后,将原有栏目作了调整,现有栏目: “每月评论”、 “专题”、“论坛”、“视点”、“基层局长之家”、 “法治”““药检之窗”、“临床用药安全与监管”、“医药企业发展研究” “记者专稿” “行政相对人” “言论” “信息”等,改版后的杂志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立足以人为本的办刊理念,“时代角度、情系家庭、影响社会、关爱民生!”始终是我们坚守的理念和追求的目标。
广告投放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
广告刊登说明:
1.在本报刊登广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
2.凡在本报刊登广告须与本报广告部正式签订《广告合同》。
3.广告发布以双方签订的《广告合同》内容为准。
4.所有广告一律先付款后刊登。
5.客户需增版、增刊或有特殊广告需求可另行商定。
6.刊登药品广告,客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广告批文等;其它产品与服务广告,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
一、在本杂志刊登广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
二、在本杂志刊登广告,订位、墨稿与菲林截止期限应符合本杂志广告刊例的规定或双方约定。
三、在本杂志刊登广告,其设计、文字及插图须经本杂志审查。本杂志对不符合中国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设计图形有删改或拒绝刊登权。
四、本杂志保留权利,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取消任何广告。
五、广告订位期限后,广告客户或广告代理若取消合约,本杂志按合约金额的50%索取赔偿。若取消部分合约,本杂志除按合约金额的50%索赔外。合约其余部分的所有折扣及版位保障将无效。
六、广告客户若未能按截稿期限提供广告材料,本杂志有权重复使用现有的广告材料。
七、本杂志原因造成的广告刊登错误,本杂志将给予重新刊登一次的赔偿。
八、广告客户须于合约签订后七天内付清广告费,款到确认订位刊登。广告客户如未按期付款,本杂志按逾期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出版日期:每月20日;订位期限:出版前40日;截稿期限:出版前25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简介,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报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价格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价目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刊例,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报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部电话,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代理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广告相关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