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媒体技术》(英文名《China MediaTech》)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办,属国家级的有关数字存储、记录的科学技术性刊物。现有中文版,双月刊,每单月20日出版,面向中国大陆光盘行业的相关主管部门、企业领导者、决策者、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和经销商等。并同时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等地公开发行。
《记录媒体技术》一年的发展。自2003年1月创刊以来,在业内同行的鼎力相助下,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如同国际光盘同仁的期望,本刊已经成为提供非常有价值消息的媒体,并成为光盘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一个交流平台,并且最终受益于整个行业。
本刊基于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成果,全体编辑人员在光盘生产技术方面的丰富经验,一年来以各个不同的角度全面关注国内外记录媒体产业市场、技术和应用的最新发展,并以迅猛发展的记录媒体应用技术为核心内容,从不同的侧面展现业界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及时的报道了中国光盘市场发展状态。2003年中国光盘复制产业的新一轮产业结构整合已经开始。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准入光盘行业的条件,引导大量从事与文化相关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投资光盘复制行业。这种整合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有利于优化光盘复制的产业结构,提高光盘复制业更好地应对国际光盘加工市场。
向业内介绍了国际记录媒体协会在行业内的相关会议,IRMA每年都赞助和/或举办几次有针对性的研讨会和商业展, IRMA的‘年记录媒体论坛’是一个提供给执行总裁或其它主管来计划公司未来的研讨会。‘市场高级会议’主要讨论记录媒体工业的发展方向。‘DVD娱乐业的研讨会及展览’聚焦于DVD的生产,从而赢得了主要的好莱坞工作室的支持和参予。IRMA的‘技术和生产研讨会’,主要是讨论记录媒体生产技术的未来及其应用。业内更为感兴趣的是IRMA的反盗版方案,将会在全球起到更大的作用。
随着国内大批光盘复制生产企业的上马,需要大量熟悉和掌握光机电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各级人才。本刊加强了技术类文章的栏目,尤其是针对可录光盘的生产技术的市场需求,同时多方面、多层次介绍适应国际化需要的光盘复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
本刊坚持与记录媒体产业业界志士同仁携手并进,共同促进记录媒体技术在我国的持续发展,已使《记录媒体技术》成为业界内不可缺少的技术舞台。
在2004年《记录媒体技术》将继续努力适应业内的市场和技术的发展需求,增加技术类的内容,对市场动态、基础技术知识等栏目更加关注。同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提高网站的使用频率。
广告投放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
备注:
1、 本刊例2007年执行。
2、 优惠条件:
次数优惠:同一广告再次刊登或同一单位刊登第2次广告,广告费优惠5%,3次以上优惠10%,一次性确定全年六期广告位,广告费可以优惠15%。
附加优惠:刊登封面广告的客户,提供当期3页的公司宣传文章,文章主要介绍公司的产品,技术及服务,并附加相关产品,公司图片2-3张。
3、 刊登杂志任何广告的客户,提供当期介绍公司最新产品宣传文章,根据刊登广告数量,可提供更多的报道文章,文章主要集中于技术方面的介绍,一些重大的公司变动,可根据情况由本编辑部最终决定是否刊登。
4、 刊登封面广告的客户,可提供在网站上建立友情连接,若支付制作费用,则可在相应位置免费刊登网站动画广告一个 ,由刊登广告之日起期限为一年。具体制作价格将另行通知。
5、 刊登封面广告的客户,设专栏提供免费网站宣传由刊登广告之日期期限一年。提供英文版将在对应英文版专栏处提供免费专栏。
6、 刊登杂志任何广告的客户,提供免费在网站上建立友情连接一年。由刊登广告之日起一年。
7、 刊登杂志任何广告的客户,可于当期免费在网站上提供公司相关报道文章,图片,产品简介等。
8、 广告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 电子版本广告提供要求:我方可接受在Windows或Mac平台上使用的 Photoshop、Illustrator及PageMaker软件格式。将彩色图片保存为CMYK分色状态,并存储为TIFF(Tif)或者EPS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50DPI。文字档案必须包含其特定的字库支持,以供文字的读取及排版。提供电子版本文件时应同时提供激光打印的校样。
10、照片或菲林要求:铜版纸四色胶片为 175 线,请随片提供正确四色打样并标清色标,如没有样张,以最终印刷效果为准。胶片应清晰、无划痕、折痕。
11、尺寸要求:以下所标尺寸为成品尺寸,为保证内容不被裁切,请不要将文字、图形紧靠四边(留5mm以上距离):出血部分应比成品尺寸大出至少3mm。
12、注意事项:客户刊登广告,须与杂志社签订广告合同;杂志出版日期:每单月 20 日出版发行;合同、菲林片或电子文档交付截止日:每双月20日;客户因故需临时撤版或改版,最迟需提前25天通知我刊广告部;广告客户必须在交稿的同时付清广告费用。
13、本征订启事的解释权归《记录媒体技术》编辑部,口头的协议、通知、更改等必须立即通过文字予以确认。
14、全部广告必须通过编辑部的审查并予以确认,对那些不能满足编辑部要求的广告编辑部保留拒绝发该广告的权利。
15、编辑部将按照广告材料内容发布广告,对材料内出现的错误概不负责。
16、编辑部不承担由于地震、洪水、战争、动乱、天灾等造成的无法按期发布广告的责任。
17、新签订的广告合同按照编辑部最新的广告价格执行。
记录媒体技术简介,记录媒体技术广告报价,记录媒体技术广告价格表,记录媒体技术广告部,记录媒体技术价目表,记录媒体技术刊例,记录媒体技术报价,记录媒体技术广告部电话,记录媒体技术广告代理公司
记录媒体技术广告相关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