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开播于2001年1月1日,现为河南电视台8频道。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公共频道属于公益性政策频道,主要职能是面向全省市县,承担“连接市县的纽带,展示河南的窗口”之平台功能,同时根据省局、省台频道宣传布局,创办新闻、旅游、娱乐等栏目,发挥综合频道的作用。频道拥有国家政策保障的覆盖全省市县的优势,与十八个省辖市和主要县电视台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在全省广大电视观众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每天播出的二十小时的时段中,有新闻、专题;有文艺、旅游;有电视剧、电影;还有引进国内外的部分优秀栏目。 河南电视台8频道以“爱心、帮助、公益、慈善”为频道的定位理念。
河南电视台频道大全简介:
河南电视台简介,河南电视台广告报价,河南电视台广告价格表,河南电视台广告部电话,河南电视台广告投放,河南电视台广告代理公司
1、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发现广告内容不妥,我部有权要求修改广告内容或拒绝播出。
2、指定位置加收费用:指定正、倒一,加收30%;指定正、倒二,加收20%;指定正、倒三,加收10%。有其他特别播出要求的广告加收10%。
3、特殊形式广告见《特殊形式广告价格》。
4、所有广告实行播前付款政策。如需分期付款,则须在播前支付广告合同额10%的信誉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最后一笔广告费用)。
5、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活动、频道节目及编排临时调整等)造成广告顺延播出或改期,广告部将提前通知调整后位置,视为广告正常播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设备检修导致广告停播,按实际停播次数、位置给予补播。
6、广告在约定播出时间前后30分钟内播出,视为正常播出。
7、如出现因播出方失误造成广告错播、漏播,错播按1:1、漏播按1:2比例在原定时间段给予补播。
8、广告播出完毕,如对广告播出有异议,需在30天内凭第三方监播查询,逾期将视为正常播出。
9、严格保护广告公司利益,广告客户更换代理公司,须向广告部出具与原代理公司无广告欠款纠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