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更新日期:2010/3/1 15:30:05 归档日期:
说明:1、各时段广告首尾指定第一条加收30%,第二条加收20%,第三条加收10%。 2、10秒按30秒的40%收费, 20秒按30秒的75%收费,45秒按30秒的145%收费,60秒按30秒的175%收费。 3、所投播广告,需提前15天下单。如投播段位已满,本频道有权根据同栏目、同价格的原则进行移位播出。广告订单一经确认,则视作双方投播合同生效。凡当月订单撤单或次月订单在当月20日后撤单,则被视作违约。下单方须向本频道支付订单总额30%的费用作为赔偿。 4、如对本频道播出的广告有疑议,需在协议规定播出后20天内提出,并提供有关监播证明及录像资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