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广告规格提示:①1/4版规格可为 23 x 17 CM。
2、特殊要求广告:①指定版面(限1/4版以上规格广告)加收10%版面指定费;②1/4版以上规格广告要求该版不安排其它广告,加收30%广告费。
3、广告刊登及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本报认为不适合刊登的广告和内容,有权做出删改或拒绝刊登。
4、广告款交付:广告确认刊登后,请在广告见报前四天交付广告款。未按期交款的广告,本报有权推延刊期或停刊。
5、广告稿件(不需本报设计)请于见报前三天送至本报广告部;未按时送交,本报将不保证原订刊期,后果由客户自负。本报也可为客户设计广告。
6、取消广告:广告因故取消,必须于见报前四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报,否则本报将扣取30%广告费作为排版补偿;见报前一天取消广告,本报按100%收取广告费。
7、 工商版位价目表 2006 年 2 月 1 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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