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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社交平台上的原生广告,对监管来说是个大挑战

来源:界面网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7日 11:10 

  在社交网络上看到广告,简直是太平常的事情,坐拥大批粉丝的网红,靠发广告日进斗金,也是公开的秘密。这种新型广告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各国传统广告法的监管范围,但事实上却违背广告法的原则。

  最近,美国消费者权益组织Public Citizen就写信给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称,不少博主发布的软文广告没有按照规定打上“#广告”“#赞助”等标签,其中不仅包括知名的卡戴珊家族,还有一些粉丝数目不多的小人物。

  

  Instagram广告

  “‘小网红’发广告不打标签,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个新情况,”Public Citizen的商业广告协调员Kristen Strader表示,“他们往往没有对广告信息做任何的的标注。”

  作为近几年营销界的主流趋势,原生广告逐渐成为全球社交平台的重要商业手段。许多品牌也开始通过广告中介,把产品分发给大小网红,让他们完成付费的社交网络推广。

  

  金·卡戴珊的Ins广告 打上了“广告”标记

  在中国,网络上流传着太多KOL的广告报价版本。那么在国外,网红们发一条广告值多少钱?这里可以给你一个参考:根据美国一个专门做社交网络营销的公司Captiv8透露,有300万到700万粉丝的网红,在YouTube发布一条广告视频的价格是18.75万美元,在Instagram或Snapchat上发一条信息要价7.5万美元,而在Twitter上发一条值3万美元;如果粉丝数量在5万到50万之间,YouTube的视频报价是2500美元,Instagram和Snapchat报价1000美元,Twitter报价400美元。

  针对这种新的营销趋势,FTC在2015年特别发布了一项关于原声广告的政策声明,要求对这种商业营销行为规范化,明确到底什么样的信息是广告。简单来说,如果你是在打广告,就必须说明——要在信息中明确标记出“广告”“赞助”等字样。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规定。今年9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了,同样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在显著位置表明“广告”字样,不注明即是违法。在这项规定落地前,也引来不少圈中软文大家的一片哀嚎。试想一下,把广告诱人的鸡汤软文包装赤裸裸地撕掉,注明是“广告”的文章,还有多少人愿意点开呢?

  

  新规之后的KOL公号文章会是这样吗?

  然而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的明星网红并没有乖乖按照规定办事。Public Citizen最近的投诉,就包括卡戴珊家族的不少成员。行事高调的这一大家子,遭到的类似投诉不止一次——今年8月,另一个消费者权益组织Truth in Advertising也向FTC投诉称,卡戴珊家族有超过100条Ins软文没有注明广告信息。去年,金·卡戴珊在Instagram上发布了一条药品广告,因为没有注明潜在的副作用,被FD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勒令撤下。

  

  被FD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勒令撤下的广告

  那么新规实施后的国内呢?似乎也就是新规刚落地的时候风声紧张了一阵子,现在当你打开微博和朋友圈,不加任何标注的广告软文还是满天飞。看来,想要治理牵涉巨大商业利益的社交广告,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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