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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信息网上热销 谁来负责任?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29日 13:46 

    在现实生活中,医院看病、银行开户、购房买车等市民被要求留下个人信息的场合太多,这些在某些人眼中就是“唐僧肉”。2010年高考刚刚结束,考生的个人信息却也成为了“热销商品”,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生财之道。

    “现出售湖北3200条、河南安阳14000条、陕西安康2万条、西安8万条、四川3.4万条……需要请联系。”最近,网上就有许多这样兜售考生信息的人,他们在一些网络论坛发广告,以寻找潜在的买家。这些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毕业中学、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一条高考考生信息售价非常低廉,据安徽有关媒体报道,一些考生信息在网上售价仅要2分钱,11万条考生信息打包销售仅2200元。另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有记者在与兜售考生名单的客服聊天中,对方表示现在手上有全国多个省市2010年高考学生信息,其中对山东和河南考生信息,“考生名单客服”开价为:河南考生名单有30万人需要3000元;山东考生名单5.6万人需要1800元。有人揭露称,在网上,花2100元就可以购买到2万5千名湖北考生信息,湖北荆州市的的高考生信息3200条,只卖100元,每个考生的信息卖价不到4分钱。而且不同城市高考考生信息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根据成本而定。据悉,北京2万考生信息叫价1000元,这是单品价格最高的一种,理由是“谁不想招北京学生呀,更何况北京考生的信息越来越不好弄,自然贵些。”某兜售考生信息人员如是说。

    考生信息满天飞,一些考生家长对此很困惑。大连市学生家长张翰婷近日也向媒体爆料称,从春节至今,她已接到了几十个电话,有的邀请她参加报志愿的辅导课,有的是培训班的考前突击,还有民营大学招生办的、推荐“押题宝典”的……这些无一例外,都和“掏钱”有关。更有甚者,高考一结束,考生家中各式推销人员及推销电话便接踵而来,其中也经常有来自全国各地不同院校的招生电话,询问考生是否愿意就读其学校。那么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呢?

    湖北荆州市一位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同学回忆称,在高考前,荆州市一些职业技术学院趁课间休息班上没老师时,到他们班上做过宣传,要求同学们填上自己的信息和联系方式,“说等高考分数出来后,会联系我们,问我们是否愿意读这些职业技术学院”。班上同学基本上都填了表格,大部分留的是QQ号,少数同学留的则是电话号码。考生信息就如此泄露了。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的一位大一学生透露,今年开春,学校领导就动员他们这些在校生担任本校招生代理,要求他们回到家乡母校进行招生信息的搜集和收购,信息价格自己衡量,每招到一名学生会有一定的提成。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一位张老师则透露了招生运作细节:每位老师会划分山东省各块区域,四五月份就开始与当地学校联系,一些较差学校的班主任、任课老师,都是招生老师的重点公关对象,每次通过千多元的礼品来换取考生信息,而一些中学的负责人或班主任、老师,为获得“感谢费”也会动员一些高考落榜生去读指定的民办职业院校,一般每介绍成功1名,获得数百元到千余元不等。

    对于网上公开出售考生和私人信息的现象,有律师认为,买卖考生个人信息已经严重触犯了考生的隐私权,卖家要承担责任。另外,对于信息来源的获取,通过问卷获取考生信息本身并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是出售信息则是违法的。

    检察官也提醒大家,考生的信息资料属于个人隐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而“泄密”,相关人员构成侵权。明码标价、公开兜售或者将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更是严重造成了被害人人身危害、财产重大损失等后果,可能会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今,学生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可以变钱的资源,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大,而侵害他人信息隐私或滥用他人信息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就变得尤为重要。

    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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