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2016年,北京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增加呈井喷态势,全年新增持证机构2500多家,总数达6066家,几乎占全国的一半。 谈及激增原因,北京市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处长马德献表示,一是受首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聚集效应影响,大批外地影视机构纷纷进军北京;二是随着全国投资环境改善及政府对广播影视扶持力度的加大,大量资金涌入影视文化产业;三是由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的规定,门槛降低,方便了中小(微)企业注册;四是部分业绩审核不合格或已经被注销的影视公司重新申请。 据了解,在北京6066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中,民营企业占到了96.37%。同时,由于人员流动较大,加之部分机构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不符,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马德献说,针对目前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激增这一状况,北京市一方面延续过去动态管理的办法,通过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建立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监管前移。“最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开展行业自律。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倒逼机制让企业做到持续发展。”马德献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局受总局的委托正在开展课题调研,探索建立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违法违规企业,会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将吊销或注销许可证。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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