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市政府出台了临时性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规定临时性户外广告需先办理审批手续,设置时间不得超过30日。该办法即日起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临时性户外广告”是指省、市组织大型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庆典活动时,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
若想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须先到市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方案和彩色效果图。市容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临时性户外广告不得毁坏市政设施和绿地、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凡有毁坏者,设置单位应按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