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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还剩下“怕上火”广告语

来源:广告门  发布日期: 2017年8月17日 09:22 

  摘要: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王老吉与加多宝均对红罐包装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红罐之争落下帷幕,还剩下“怕上火”广告语,连今麦郎冰糖雪梨也打了“怕上火”的擦边球,王老吉表示,将追究“玩火”的文案。

  始于2011年的商战连续剧,于在2017年8月16日终落下帷幕。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王老吉加多宝

  "怕上火"广告语归王老吉 文案“玩火”需谨慎

  推出金罐的加多宝试图重新打造自己的“黄金时代”,但他们并没有重头来过的勇气,在与王老吉交手14连败之后,加多宝这次恐怕真要丢了“怕上火”广告语,而在此之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语都已被叫停。

  加多宝两失“怕上火”,赔偿王老吉500万

  日前,耗时两年的“怕上火”广告语归属案迎来第二场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认定,“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须立即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方面经济损失500万元。

  判决结果公示后,王老吉在微博中庆祝“系列案件14连胜”,在二者过往的交锋中,所有有关广告语的判决,加多宝均以失败告终。

  怕上火案中,加多宝与王老吉曾互为原,被告,分别在重庆和广州进行审理,但判决结果是一致的,都是广药胜诉、加多宝完败。而在等待最终裁决的两年中,加多宝和王老吉也一直都坚持各自使用“怕上火”文案,在2012加多宝冠名《中国好声音》风头正旺时,王老吉坚决反击“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而在二者的交火过程中,也难免出现第三者借机蹭热点,此前今麦郎冰糖雪梨也打了“怕上火”的擦边球。凭借法院的判决,王老吉表示,将追究“玩火”的文案,其他品牌可以在功能中说明清火的功能,但不能直接套用该文案句式。

王老吉加多宝

  广州法院认为,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会使得消费者认为生产“加多宝”产品的企业与生产“王老吉”的企业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关系,增加了“加多宝”产品的竞争优势,从而损害广药集团与王老吉的合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重庆法院则认为,尽管涉案广告语由加多宝创设并使用,但该广告语是加多宝为定位和推销“王老吉”凉茶品牌产品量身定做并使用的,“怕上火喝xxx”是产品功能定位,“王老吉”是产品指向,二者不可分割。

  加多宝再上诉,恐为缓兵之计

  到目前为止,加多宝并没有执行判决结果,相反,在加多宝的微博首页,“怕上火,喝金罐加多宝”的文案赫然在目,而加多宝也在微博声明,继续向广州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恐怕只是加多宝的缓兵之计,即使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至少在上诉期间,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文案,为自己争取转变时间。

王老吉加多宝

  这场旷日持久战还将继续一段时间,从过往的市场动作也看出,加多宝已经在做着两手准备,只是心有不甘。推出金罐装时,市场传闻加多宝将放弃“红罐”,但加多宝始终保持沉默,声称金罐是为庆祝2014年销量夺金的“纪念装”。据了解,加多宝还有推出其他颜色纪念罐的备选方案,换装也许是在测试市场的喜好度。即使丢了“怕上火”的广告语,加多宝在其他渠道和营销资源上,还是有很多优势。

  目前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案件大多在二审阶段,在林林总总的案件中,王老吉向加多宝索赔达到50亿元,但实际到账的赔付只有3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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