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度 发布日期: 2010年7月28日 15:24 |
面对“十一五”最后半年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山东省将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采取铁的手腕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以此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不久前,日照市启动集中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行动,随着一声巨响,莒县浮来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被顺利拆除。公司副经理卢守明:“我们该淘汰的淘汰,下一步更新设备,准备上粉磨站。” 日照市集中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行动采取拆除、关闭、停产的方式,一次集中淘汰9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其余10条水泥生产线线也将于今年10月份前全部淘汰。为了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日照市安排了7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用于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补助。日照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慎:“用咱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来讲,就是要以"壮士断臂"的精神,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据悉,经过前4年努力,山东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5%,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82%。但要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还相当艰巨,原因是山东工业处于价值链低端的初级产品较多,新特优和高端产业比较少,技术装备和工艺整体水平不高,工业竞争力总体不强。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才能确保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为此,山东确定了2010年到2012年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且于5月份下达了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这些落后产能涉及焦炭、电石、炼铁、电解铝、水泥、造纸等共13个行业,70户企业,12.5万名职工,9592台套设备。山东省政府要求各地倒排淘汰落后产能日程表,能在9月底关停拆除的落后产能坚决关停拆除;不能拆除淘汰的,坚决关停,年底前一定要拆除。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郭述禹称,大量落后产能的退出,将为新上转型、转产项目提供极大的市场容量和发展空间:“既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又充分考虑到企业出路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把淘汰落后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为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山东省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山东将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机制作用,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控功能。 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兆春:“对迟迟没按期关停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按照国发7号文件和山东省府46号文件要求,启动政策调控,落实差别电价,提高加价标准。对坚持不关停、拆除的,下达整改指令,由所在地政府依法吊销该企业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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