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瓯海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企业网络监管巡查时,发现瓯海某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制造交易网上发布的网页广告中自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但是,执法人员在工商注册系统中得知,该公司登记的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人民币50万元。于是,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进行依法调查,但该公司负责人徐某却坚持该网页并非他们公司制作的,而是有人借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非法发布信息。可是经执法人员勘察,该网页上描述的公司与联系人等信息都与该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时,执法人员拨打了该网页上的联系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联系人,执法人员向他要公司地址,对方给的公司地址与执法人员调查的公司登记地址完全一致,执法人员由此研判虚假广告网页是该公司发布的。铁证如山,当事人徐某不得不承认网页是该公司发布。 工商部门提醒,目前互联网迅猛发展,通过网络对企业进行宣传以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本是企业宣传的有效途径,但是应当遵纪守法,事实求是,若以虚假内容欺骗广大群众,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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