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吉林省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局研究决定,自2010年7月26日起,暂停销售安阳中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膏药等12种违法广告药品。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将相关药品下架,不得销售以上药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暂停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暂停销售药品品种的涉药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继续把广告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发现违法药品广告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同时移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将违规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样件及时报送省局,以便对该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