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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公益广告不能随意设置 电子屏广告将被禁

来源:成都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22日 16:18 

    导读:户外公益广告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流行的电子屏广告将被禁止……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除全面清理取缔违法户外广告外,还将户外的公益广告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户外公益广告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流行的电子屏广告将被禁止……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除全面清理取缔违法户外广告外,还将户外的公益广告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首先坚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番户外广告的整治范围包括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的户外广告,绕城高速以内出入城通道公路沿线两侧户外广告及10条出入城通道沿线违规户外广告。“首先要坚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与此同时,市城管局还将在全面清理拆除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违法户外广告基础上,分期分批拆除原经过城市管理部门批准设置但已到期,且不符合《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理》与《成都市中心城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规划》的规定,未取得延期设置申请的户外广告。

  卖场户外广告是管理重点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户外广告的整治过程中,各大卖场的户外广告将是管理重点。“我市将对原经城管部门批准设置在大型商业卖场、繁华区域、商业街道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规范设置并提升档次。”

  而时下流行的电子屏广告也将禁止。“禁止通过商店橱窗、招牌、门楣设置电子屏,也严格控制在已审批设置的广告位擅自改设为电子屏。”

  二环内原则上不再设灯杆广告

  与此同时,各种户外公益广告也将加强管理。市城管局透露,本次整治工作中重要工作也包括研究制订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为公益广告的设置建立具体执行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还将严格控制设置灯杆道旗广告。除省、市重大活动设置灯杆广告须经“申请”外,在二环路以内原则上不再设置灯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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