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张贴“小广告”,贩卖在家自制的火药手枪,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记者昨悉,男子谢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 经查,男子谢某系襄樊人,今年32岁。大学毕业后,谢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便在武汉打工以谋生。2009年,谢某开始自己在家研究手枪,制作成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自制手枪,经过试验,该枪不仅能成功击发,而且具有杀伤力。随后,谢某便开始在路边张贴小广告,以贩卖自己自制而成的这种手枪。 2010年1月22日,果然有人看到小广告后打电话给谢某要购买他的自制手枪,双方在电话里约定好交易的时间、地点和交易价格。当天13时许,谢某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交易时间、地点,在江汉区某宾馆旁的小树林内,欲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自制手枪和子弹。不想,自制手枪还没出手,公安人员就现身了,当场从谢某身上查获自制手枪1支、自制弹壳4枚、金属弹丸4枚。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管理的规定,出售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谢某属犯罪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枪支予以没收销毁。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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