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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下发《关于取缔城市公交车体广告的通知》

来源:广告买卖网改编  发布日期: 2010年9月6日 17:36 

  以前长春街上花花绿绿,内容形形色色的公交车广告将被拆除。长春135条公交线路的2909台车的车体广告将被拆除。昨日,在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召开的“取缔城市公交车体广告”专门会议上明确透露了这一消息。长春公交集团和25家民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9月30日前自行清理

  日前,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取缔城市公交车体广告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长春市将取缔城市公交车体广告。其中,本市城区(不含双阳区)范围内从事公共汽电车车体、轻轨停泊站点(不包括公交候车亭)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通知精神。

   未按规定清理的将处罚

  据了解,目前在长春市240条公交线路中,有车体广告的线路为135条(原有车体广告车辆3121台),随着近两年车辆更新,有车体广告的车辆减少到2909台。其中,公交车体广告2010年到期的356台,2017年至2019年到期的326台,多数2012年至2015年到期。

  会议要求,各公交经营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克服困难,在规定时间内取缔车体广告,恢复原车身颜色。10月1日后,将组织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取缔车体广告的不发给营运合格证,不办理营运手续。同时,由市容环卫、交通、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清理公交车体广告以公交集团和民营企业为主体,由各企业对清理车体广告的计划、时间、进度作出具体安排。清理车体广告后,车辆一律恢复行车证上记录的公交车原有颜色。涉及公交车体广告、轻轨停泊站点广告合同、广告费用等事宜,均由公交企业和轻轨公司与广告公司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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