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用违法户外广告从事经营活动的,太原市将不给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即日起,太原市规划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未经批准和陈旧破烂的户外广告以及软体广告都要全部拆除,以保护城市美化,提升城市品位。 这次整治范围主要是市区主次干道、商业中心街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地段,其中胜利街、南内环街、新建路、漪汾街、平阳路等主干道为户外广告重点治理区域。 一、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用人行便道、公共绿地、公用设施的户外广告牌匾都要清理整治; 二、无证建设的户外广告,要坚决取缔;越证建设的户外广告,要规范整改; 三、有证建设的户外广告,存在破损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维护; 四、超过批准设置时限的户外广告,要清理整改,符合设置要求的经营性户外广告,可纳入公开拍卖范围。 此外还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大型立柱式、灯箱、施工围挡等广告要拆除;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立面悬挂的楼体软体广告要全部清除。市工商部门还要对广告内容予以监管,对利用违法户外广告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不给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整治中,违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如违期还未自行拆除者,将施行强制拆除,并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等行为。整治后,各区将以整条街道为单元,编制街景规划,规范日后临街店名牌匾的设置,软体横幅户外广告将受到严格控制。(记者 郜蓉) (本有由太原晚报改编而成)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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