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是一种创造过程,它必须符合创造性思维过程的一般规律。创造性思维过程并不像机械运动过程那样,可以截然划分成几个阶段。 1.境域,是广告创新思维的生成环境。 在广告创作之前,应对设计对象的有关条件和限制有透彻了解,并尽力投入思维活动中。在广告创意过程中,对所思考的问题越有激情,进行各种尝试的积极性就越高。 2.启迪,是广告创新思维的信息纽带。 当广告构思陷入僵局难得其解时,不妨从其他艺术形式和相关学科中寻找新的意象,形成完整而清晰的新思路,再经反复酝酿,用自己的设计语言把它“译解”出来。 3.顿悟,是广告创新思维的灵感显现。 通俗地说,就是相关的知识信息在人脑中重新组合后即时凸现,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就像在黑暗的剧场里点亮一盏灯,把一些零星的观众及场景照亮,出现一个个活生生的形象。 4.验证,是对广告创新思维结果进行多角度分析的审视过程。 验证广告创意是否拨动了读者的心弦,创意的表现是否清晰。发展完善广告创意时,常常可采用将创意交给专家、同事、对象公众进行评价、征求修改意见。经集思广益,反复评估、推敲、修改,然后确定创意构想。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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