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万州一KTV娱乐场所被工商局查处,原因是因为KTV娱乐场所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广告宣传,在广告语中使用“超级”、“顶级”、“最顶级”、“最豪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用用语,被万州区工商分局依法查处。 当事人王某和陈某共同投资280余万元,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前提下,便开始从事KTV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为扩大知名度,当事人利用互联网络,使用“超级”、“顶级”、“最顶级”、“最豪华”等词语进行违法宣传。王某和陈某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万州区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工商人员表示,该户外广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布,同时使用了最高级语言,已分别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违反广告准则行为和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在2天之内自行拆除,并依据有关法规,对此案立案处理。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发布广告,必须交由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才能发布,同时要注意广告语言的规范化,不得使用顶级语言或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语言。 区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以及经营户,含“最”字的广告莫轻信,含“最”字的广告莫乱打。 本文摘自互联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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