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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首批电子商务政策 政府将建第三方诚信平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29日 17:54 

    在深圳正式获批建设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近半年后,第一批针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政策终于近期出台。

    4月28日,本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获悉,关于服务深圳市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近期发布。其中备受业界关注的是,深圳市监局将搭建第三方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这亦是国内首个由政府搭建的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信用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了解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的具体构架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市监局现有的信息资源,把具有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公共服务平台。

    “这相当于政府用政府信用,给电子商务企业搭建了一个导入窗口。”深圳市播播手机网CEO熊强对记者分析,对于广大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由于知名度不高,其市场推广备受阻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网上消费者对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的担忧。”

    而在市场的现实中,深圳正是中小规模电子商务企业的汇聚地。来自深圳市市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5月31日,深圳市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已超过500家,而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注册企业达3700多家(不含淘宝、拍拍等网店),这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规模的行业垂直类电子商务网站。

    “由政府搭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信用平台的推出,一方面能对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起到推广作用;另一方面能够规范市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处长许国琦介绍,第三方信用公共平台将与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库和产品信息库有机链接起来,整合运管部门的域名信息,确保虚拟主体的真实性,实现动态查询、公示的功能。

    不止于此,该平台还将充分利用原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中心现有的数据库中适合于电子商务市场的信用信息,主要是市场监管、国税、地税、海关、公安和法院等信息,加上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监管违法行为生成的信息,形成信用信息的基本框架。

    但这种由政府搭建的第三方信用平台其局限性依旧存在。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认为,由政府构建的信用平台,更多的是建立在企业既有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但现实中C2C交易方的工商资料往往是缺失的:“例如淘宝上,就有大量的卖家是没有工商登记的。”

    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由于互联网模式对于传统地域性的突破,如何对于那些注册地在外地,而在深圳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也是该平台的一个难题。

    “现阶段,我们还是以服务深圳本地的电子商务企业为主。”许国琦对记者透露,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国家工商总局上报,希望考虑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工商资料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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