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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建立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长效广告监管机制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29日 16:44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湖北省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广告监测、移送、查处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该机制明确全市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的八个重点,即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的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功能主治;以专家、医生、患者形象作证明宣传疗效;以“最新”、“最优”等绝对化语言夸大疗效;故意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宣传药效功能。

    据了解,2009年以来,全市共监测并立案查处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70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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